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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季度末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

作者:樊华    栏目:行业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2-07-07 19:17   阅读量:10193   

内容摘要: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日前,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十五次工作会议在中国银监会召开,会议分析了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形势,研究了2022年一季度保险公司综合风险评级结果。 银监会数据显示,一季度末,纳入会议的180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日前,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十五次工作会议在中国银监会召开,会议分析了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形势,研究了2022年一季度保险公司综合风险评级结果。

银监会数据显示,一季度末,纳入会议的180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4.2%,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实际资本4.9万亿元,最低资本2.2万亿元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6.3%,219.3%和298.5%,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4.2%,136.6%和267.5%

会议指出,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风险总体可控。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与2021年相比,纳入会议的保险公司增加了1家。

具体来看,2021年一季度末,纳入会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

2021年二季度末,纳入会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3.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

2021年三季度末,纳入会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0%,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7.3%。

2021年四季度末,纳入会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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