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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请长安银行说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是否有权对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作者:牧晓    栏目:行业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1-12-28 00:02   阅读量:10332   

内容摘要:其中,《反馈意见》指出,根据申请材料,2020年6月29日,长安银行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安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确定发行价格为2.78元/股日前,长安银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长安银行增资扩股价格的...

其中,《反馈意见》指出,根据申请材料,2020年6月29日,长安银行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安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确定发行价格为2.78元/股日前,长安银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长安银行增资扩股价格的议案》,将增资价格调整为3.09元/股证监会请长安银行说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是否有权对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以上调整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定价及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月26日,证监会披露对长安银行定增申请的反馈意见,长安银行需就关联方授信,发行定价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等方面予以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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