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行政律师陈丽芳、王天子力挽狂澜,助委托人大幅提升征收补偿
作者:白起 栏目:新闻 来源:中国经济观察网 发布时间:2026-03-20 16:56 阅读量:12662
内容摘要:2026年作为“十五五”的开局之年,城市更新工作步入精准施策的新阶段,并以城中村改造为核心抓手加以推进。眼下,国家多部门出台新政,优化规划土地政策,聚焦大城市主城区改造,以“一村一策”推进、不搞大拆大建,盘活存量用地的同时完善民生配套,让改...2026年作为“十五五”的开局之年,城市更新工作步入精准施策的新阶段,并以城中村改造为核心抓手加以推进。
眼下,国家多部门出台新政,优化规划土地政策,聚焦大城市主城区改造,以“一村一策”推进、不搞大拆大建,盘活存量用地的同时完善民生配套,让改造既惠民生又为城市发展拓空间,绘就人民城市新图景。然而,城市更新的美好蓝图,在具体落地时常面临复杂现实的挑战:发展规划的推进需与个人权益的保障达成平衡,公共利益的实现需与个体利益的补偿找到契合点。政策精神与执行细节之间、效率要求与法律程序之间,均存在需要精细调和的空间,专业法律力量的介入不可或缺。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作为国内最早聚焦行政法领域的领先行业大所,积极发挥专业法治桥梁的作用,以专业力量化解矛盾分歧、理顺利益分配,让征收工作在法治框架下平稳推进。
在明律所合伙人兼首席督导律师陈丽芳及其团队主办律师王天子,便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这一专业价值。在代理“浙江杭州某集体土地行政赔偿案”时,二人将专业法律服务深度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彰显了法治力量在城市更新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图左为陈丽芳,图右为王天子)
委托人戚先生已年逾七旬,其一家人在浙江省杭州市某街道社区拥有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院落一处,经过2010年前后的一次翻建大修面积共有570余平方米。后该房屋因片区整体改造被纳入协议征收范围,因协商未果,2019年6月被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这对戚先生一家人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无奈之下,戚先生只好寻找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介入,他经人介绍辗转找到在明律所陈丽芳律师和王天子律师。两位行政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证据资料,指导戚先生即时提起强制拆除房屋违法之诉,并在该办事处被判决强制拆除违法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但赔偿义务机关于2021年6月作出了《不予赔偿决定书》。
房屋遭遇拆除,公民的合法权益遭遇侵犯,并造成财产损失,行政机关却不予赔偿,这是什么道理?戚先生在两位律师的指导下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诉讼期间,街道办于2022年7月作出《行政赔偿决定》,确认补偿标准为可安置人口5人,安置面积290平(本息合计1148余万元),搬迁奖励费及过渡费86万余元,装饰装修等240余万元,总计赔偿1475余万元。戚先生一家人对此赔偿决定不服,坚持诉讼,但遗憾的是,区法院一审维持了街道办的《行政赔偿决定》,戚先生的赔偿请求被驳回。此外,街道办于2022年9月将该赔偿决定载明的款项以戚先生的名义存入银行。
“这个补偿标准我们不认,《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但我们8口人,却按5个人的人口数量进行安置,明显不合理;原本900多平的房子,现在拆了只给我们不到300平,差的太多了!我的妻子还因此生病住院,身心都受到沉重打击,我们要求的不是施舍,而是法律赋予的公平对待!我们可以不要钱,把房子恢复原状也可以。”
戚先生握着判决书的手微微发颤。他给律师看手机里还留存的房屋视频,在视频中,被拆前的房屋青砖灰瓦、院落方正,浓浓的烟火气息,映照出一家八口十余年温馨日常。而这一切,随着房屋的失去,都已不复存在。
此时的国家赔偿诉讼非常难打。一旦事实认定被一审法院的裁判“锁死”,想在二审中取得突破更是尤为困难。但看到戚先生的坚持,陈丽芳和王天子两名律师下定决心,一定要帮助委托人拿到应有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征收方单方认定安置人口及补偿标准,致戚先生实际可获权益远低于应得水平,2022年9月,面对街道办赔偿决定与一审判决双重不利的局面,陈丽芳律师和王天子律师迅速启动二审攻坚,他们仔细分析了一审判决中赔偿认定所依据的政策条款、证据认定标准等核心细节要素,并制定了更加精细的代理策略。秉持“赔偿不低于补偿”的原则,在庭审中,陈丽芳律师和王天子律师逐项驳斥原判逻辑漏洞。
首先,2名律师指出街道办对戚家安置人口指标认定错误,并提供证据证明案涉房屋被拆除时,家庭常住人口共8人(含3个未成年子女),远超最初认定的5人,且三名子女均享有集体成员资格,因此有权获得安置人口名额。
其次,律师精准指出一审判决在赔偿认定中,存在可安置面积评估单价不合理的事实认定错误,并提交了22年8月当地房地产咨询评估公司出具的《复合申请的回复》,证明其作出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存在重大瑕疵。该评估报告并非针对案涉房屋作出,而是涉案社区“样本房屋”的估值,且未考虑案涉房屋实际层高、装修年限及附属设施等关键因素,评估价值缺乏合理性。此外,律师还对一审判决中安置房屋赔偿款利息计算时间有误、室内物品损失认定偏低、搬运费数额计算有误等问题提出异议,为当事人积极争取搬迁奖励费及装饰装修费等。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陈丽芳、王天子两位律师的全部核心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及街道办赔偿决定,改判赔偿总额逾2000余万元,较原判提升了500余万元,并在原基础上新增3个安置人口数。判决书特别指出:“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合法征收补偿标准”,彰显司法对公民财产权的实质性保障。

二审胜诉的判决书送达后,委托人戚先生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回顾长达两年的艰难历程,他特别提及了信任的价值:“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请律师打官司和去医院看医生是一个道理,信任是前提和基础。两位律师始终从我们的立场出发,在每一个证据细节上较真,跟我们保持高频沟通,及时分析案件情况,让我们在最焦虑的时候也能看到确定的希望。”
这段真挚的感言,揭示了一个在征收案件中至关重要的因素:委托人与律师之间坚实可靠的信任关系。这份信任并非盲目托付,而是基于专业能力与真诚付出的双向奔赴。
无独有偶,该地区另一位委托人来先生也委托了陈丽芳律师团队代理强制拆除案件,并在二审迎来逆转,成功获得法院的支持,原一审判决与街道办的赔偿决定均被撤销。较之于一审判决,来先生的赔偿利益增加了200余万元。两案改判背后,是律师对“赔偿不低于补偿”原则的坚守与实践。
“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判决,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捍卫,更是对法治内涵的生动诠释。”陈丽芳和王天子均感慨说。正是秉持着“对每一位委托人负责”的信念,陈丽芳始终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律师团队。该团队均兼具扎实的专业素养与深厚的实务积淀,是在明律所核心督导律师团队之一。团队成员始终站在当事人立场考量,凭借严谨履职收获众多客户锦旗赞誉。
城市更新是关乎城市发展提质、民生福祉升级的重要实践,其有序推进依托法治护航与专业律师的支撑。在“十五五”城市更新精准施策的新阶段,以陈丽芳、王天子律师为代表的在明律师,严守“行政赔偿不得低于法定安置补偿权益”的司法准则,以专业视角搭建起多方的法治沟通桥梁,规范征收行为、化解分歧矛盾,让案件以共赢方式成功落地。
未来,以在明律所为代表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将持续凝聚律师力量,深耕专业、践行法治,让城市更新的每一步都走在法治框架内,既助力城市发展蓝图落地生根,更将民生温度融入城市更新全过程,为建设更高质量的人民城市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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