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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守住“三适当”,让养老钱不被“长期锁定”

作者:白起    栏目:新闻    来源:中国经济观察网   发布时间:2025-11-12 10:43   阅读量:17809   会员投稿

内容摘要:案例简介:张大爷今年68岁,退休后靠养老金和多年积蓄维持生活,希望通过稳妥的理财方式让资金保值。某保险销售人员向他推荐了一款终身型储蓄保险,强调“零风险、取用灵活、长期收益丰厚”,还称适合老年人稳健理财。张大爷未仔细了解保险条款的情况下,便...

案例简介

张大爷今年68岁,退休后靠养老金和多年积蓄维持生活,希望通过稳妥的理财方式让资金保值。某保险销售人员向他推荐了一款终身型储蓄保险,强调“零风险、取用灵活、长期收益丰厚”,还称适合老年人稳健理财。张大爷未仔细了解保险条款的情况下,便签订了年交8万元、缴费期15年的保险合同。三年后,张大爷因家人突发疾病急需大额医疗费用,申请退保时才发现损失巨大,且产品长期锁定资金,短期无法灵活支取,与当初销售人员描述的“取用灵活”严重不符,遂向监管部门投诉。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销售人员明显违反了“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即“三适当”原则)。老年客户群体收入来源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且可能面临医疗、应急等突发资金需求,更适合保障型或短期储蓄型产品。销售人员刻意隐瞒产品长期锁定资金、退保损失等关键信息,夸大收益、产品灵活性,属于典型的销售误导行为,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行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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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费者:购买保险前,务必结合自身年龄、健康情况、财务能力以及保障需求,理性决策。对“高收益、零风险”等夸大宣传保持警惕,认真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缴费期限、退保损失、保障责任等核心内容,切勿在未充分了解产品的情况下盲目签约。

2. 保险机构:应强化销售人员培训以及合规管理,建立严格的客户风险测评机制,确保产品与客户实际需求相匹配,严格执行“三适当”原则。严禁隐瞒产品关键信息、夸大收益等误导销售行为,从源头防范消费纠纷。

3. 维权途径:若遭遇保险销售误导,可通过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官方渠道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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